申请商标权质押贷1款流程
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1款申请;
2、银行收到借1款人的借1款申请后,应对人的借1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1款人给予答复;
3、借1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1款意向的,由借1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合同;
4、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手续;
5、执行借1款合同;
6、借1款人将商标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商标质押办理条件1、配合与银行合作的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担承公司的审查、评估、担承等各项工作,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料。申请商标权质押登记,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这些非银行机构的出现,有助于帮助银行降低贷1款风险,所以他们的意见非常重要;2、对办理贷1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费用有所准备,及时、足额地缴纳相关费用;3、不要急于到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政府部门做质押登记,要等贷1款审批下来、签定合同之后才能去做商标转让质押登记。
商标质押评估所需文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权质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出质多件商标的,在一份申请书种列明,相同、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出质。
(2)出质人与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质权合同应包含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被的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期);的范围;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