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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需要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医院按照《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医院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个人剂量计由科主任专管,负责发放和收集;
(二)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长不应超过90天;
(三)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四)允许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其它工业、农业、科研等活动中需接触射线照射的人员,如站、工业探伤、核仪表、辐照加工、集装箱检查系统工作人员等。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1、申报Ⅲ类射线装置(一般医院用x射线等,详见下方射线装置分类表)及Ⅳ、Ⅴ类辐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表,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注册填报后打印五份盖章送市政务服务大厅登记备案,并送一份到所在县区环保局备案。
2、办理环评文件的同时网上填报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系统审批通过并完成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后,通过系统打印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并盖章一份。
3、对照下列材料清单准备材料,报送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即可进行申报。
个人剂量监测第十五条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参加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
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时间和格式,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数据逐级上报到。
第十七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拟定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汇总分析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2、环境与产品辐射监测
辐射环境检测技术规范HJ61-2021
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12379-90
环境空气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14582-93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规范HJ1009-2019
3、γ射线剂量率
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32-2008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 125-2009
生产和使用放射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GBZ136-2002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161-2004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
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GBZ 141-2002
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4-2006